湖北崇新培训基地2018年第二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圆满落幕-继续教育

湖北崇新培训基地2018年第二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圆满落幕-继续教育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8-04-28 11:09:00 * 浏览: 136
        根据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2018年培训计划,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湖北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于2018年4月27日在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大讲堂举办了第二期继续教育培训。


        此次培训继续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为主题,相较于第一次培训的宏观把控及律条理解,此次邀请了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临床和卫生法学四个不同领域的专家,以大量实际案例分享的模式进行。湖北省80多家司法鉴定机构、近400名司法鉴定人前来交流学习。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鲁植艳主持了开班仪式。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病理教研室主任任亮老师,首先为大家带来了“医疗过错鉴定中涉及法医病理学的常见问题”,总结各种医疗行为相关的死亡案件,分类列举,从死因出发,剖析医疗因素参与度,让在场学员充分体会到细致、有针对性的病理解剖对后期医疗责任纠纷鉴定顺利解决的重要意义。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子龙老师,以“精神科医疗损害的法医学鉴定及案例评析”为主题进行了授课。刘老师根据多年的细致总结,对鉴定模式进行归纳,总结了8类精神科医疗损害表现,详细制定了鉴定的基本原则。从精神科医疗损害纠纷的特点出发,提出封闭与开放病房的鉴定要点,独特的视角解读精神科医疗损害,弥补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过程中对精神疾病认识的缺失。


        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晓瑞老师,讲述了“外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鉴定”。通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最常见的外科纠纷,对照外科手术的各个环节,结合典型案例详细分析各环节中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原因及过错参与度的划分,明晰了此大类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鉴定方法。最后提出的“机会丧失医疗纠纷鉴定”概念,引起学员们热烈讨论。演讲完毕学员们纷纷前往交流讨论,以求解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湖北省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阮小明老师,是原湖北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兼医改办主任,在卫生法学方面颇具权威。他讲解了“《最高法解释》解读及案例评析”,根据从业多年的经验,以医院的视角,全面解读最高院有关解释,联系法院处理医疗责任纠纷案件的常规原则,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提出目前医疗坏境下应做到的合理医师的程度及医院改进的愿望,重申建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专家库的重要意义,并将不断敦促远程会诊等新举措的加速实施。引人入胜的讲解得到了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限于讲课时长,更多精彩的案例没有分享,大家共同期待下次的讲解。



        鲁植艳副会长做了最后总结,强调了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期待下次学习的机会。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湖北省法医类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致力于为全省鉴定人提供科学、系统、实用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我们重视每一位学员的反馈,将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力争为大家提供更好的培训。